保羅的弟兄們
- 1stchurchtw

- 2020年12月9日
- 讀畢需時 4 分鐘
耶穌基督死後,基督教信仰如何延續?成為許多人關注的議題,在四十天後正是猶太人的慶典五旬節,「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,住在耶路撒冷。」(徒2:5)而因著使徒彼得所發表的演說(徒2:29-36),「眾人聽見這話,覺得扎心......那一天,門徒約添了三千人(徒2:37a,41b)。」
耶路撒冷不再只是猶太教的重鎮,基督徒的比例也大大提升;但上帝的心意不是如此,因此司提反事件(徒6:8-8:1)後,「從這日起,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,除了使徒以外,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。(徒8:2)」在此同時,樂於殘害教會的掃羅(日後的保羅)也默默浮上舞台(徒8:3),並且經歷超自然的經歷(徒9:1-22),從迫害者變為最有力的基督的代言人:
凡聽見的人都驚奇,說:「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,不是這人嗎?並且他到這裡來,特要捆綁他們,帶到祭司長那裡。」但掃羅越發有能力,駁倒住大馬士革的猶太人,證明耶穌是基督。(徒9:21-22)

保羅在多卷書信中,都對自己猶太人的身份清楚表明:
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,我更可以靠著了。我第八天受割禮;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憫支派的人,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。就律法說,我是法利賽人;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(腓 3:4-6)
他們是希伯來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以色列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?(我說句狂話,)我更是。我比他們多受勞苦,多下監牢,受鞭打是過重的,冒死是屢次有的。被猶太人鞭打五次,每次四十減去一下;(林後11:22-24)
當時猶太鞭刑是猶太法庭對猶太人的審判,根據申命記25:1-3,最多只能鞭打四十下,而擁有羅馬公民身份者則是減去一下;保羅其實可以拋棄猶太身份,就不受限於猶太法庭,但他仍然堅守猶太身份。為什麼?
使徒行傳可以給我們另一些線索:
他(保羅)因為許過願,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。(徒18:18)
你帶他們去,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,替他們拿出規費,叫他們得以剃頭。......保羅帶著那四個人,第二天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,進了殿,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。(徒21:24,26)
保羅在某些外顯事物上,仍然是遵守猶太人的信仰習慣:剪髮還願、繳納規費、潔淨禮儀;但保羅卻也表明「福音真理勝過種族隔閡」:
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......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 (加2:11-14)
在保羅的心中,律法和福音並不是二分的:
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(加3:21)
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(羅3:31)
但律法本身不能使人得救,得救的道路唯有透過耶穌基督:
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(羅3:20)
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(羅5:1)
所以,保羅知道當非猶太人想要踏上跟隨耶穌基督的道路,並不需要把自己變成猶太人,因為相信基督就可以帶來救贖,而這個信念也讓保羅成為猶太教的頭號大敵!可說至此,基督教正式和猶太教分道揚鑣;但保羅雖然不是猶太教徒,仍然珍惜自己是個猶太人,並且篤信上帝不會拋棄猶太人(正如上帝不拋棄任何一個民族):
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(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),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,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,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。如經上所記: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,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。(羅11:25-26)
保羅知道他自己的弟兄們是包含哪些人,不只是猶太血統的弟兄姊妹,也是所有願意跟隨耶穌基督的人;他沒有困在民族情感,也沒有全然斷絕自己的血親,他知道真正的信仰是要萬人得救,也包含過往一同欺壓基督教的猶太教徒們;基督信仰不是要我們的生命與身旁的親友斷裂,我們仍然有家族的羈絆、親友的期待,但在掙扎的過程中,可以學習保羅的堅持真理與等待到底,因為愛既然是從神而來的,一切的擔憂也都該放在神的手中!
正如保羅邀請腓立比教會一同頌揚的:
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:他本有 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所以, 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 神。 (腓2:5-11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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